6月22日上午,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滨海新城环境保护分局组织了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沥海镇政府、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人员对浙江宝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仔公司)金华两头乌原种保护基地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进行现场验收,并召开会议。
验收人员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关于该项目建设概况及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介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作了介绍,查阅了有关材料,并进行了现场审验。
验收检查组经过认真讨论,认为:宝仔公司的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所要求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三同时”有关规定,废水、噪声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通过宝仔公司金华两头乌原种保护基地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